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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沈熠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季灵灵缓过神来,嘴角勾起,哦,怪不得放着好好的医生不用,非要自己给她上药呢!

“灵灵。”

“嗯。”

“只此一次,日后无论因为什么,都不能动伤害自己的念头。”

“好。”

“沈熠,这是去哪?”回去的路上,季灵灵认出这不是回风华里的路。

“去御景华庭。”

“为什么?”

“近。”言简意赅,只此一字,符合沈熠一贯的风格。

对于季灵灵来说,住哪里都行,不过:“季小灵还在风华里呢!怎么办?”

“张叔会照顾它。”

“唉,可怜的小灵灵。”

沈熠侧目:“沈太太有心情关心它,倒不如关心关心你老公我。”

只要一想到,她风衣下面近乎真空,沈熠喉头不由发紧。

季灵灵会意,低头揶揄道:“还以为沈总当真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呢,原来也不过如此。”

沈熠扫了她一眼,眼神里带着一丝危险的意味:“不过如此?等下沈太太就知道什么叫不过如此了!”

季灵灵不由往后瑟缩,天啦噜,的男人惹不起,好怕怕哦!

御景华庭是北城十大顶级公寓之一,位于北城寸土寸金的金融核心区域,除了高昂的房价之外,它对购房者的资质审核也是相当严格。

能在这购房的,多半是北城的名流。

沈熠在这的公寓,位于御景华庭顶楼,占据了整整一层。

电梯开合,沈熠近乎于拖拽的将她拉进房内,抵在门上。

弯腰低头,薄唇带着秋夜的凉意,精准的落在她白皙的脖子,细细亲吻,留下数不清的大大小小的痕迹。

惹的季灵灵一阵阵的颤栗,细长的脖颈又向后挺了挺。

显然,沈熠对她的反应很满意,也更加卖力了些。

手掌肆意游走,粗粝的指腹划过她的肌肤。

不知何时身上的衣服已经被尽数褪去,更深露重,秋夜如霜,突如其来的凉意,让她往沈熠身上又贴了贴:“沈熠……回房间……”

沈熠哑声道:“下次。”

……

一直到后半夜,看她实在没力气了,沈熠才恋恋不舍的放开她。

再不结束,季灵灵真怕他会……尽人亡。

另外也让季灵灵更加坚定了,那什么神器还是不要拿出来的好。

云消雨歇,沈熠沉沉睡去,季灵灵却呆呆望着天花板,又想起徐静雅说的话。

“他喜欢上了别人,钱包里至今还放着那人的照片……”

如魔咒般,在耳畔回响。

虽然知道她是存了坏心的,想要挑拨离间,想要故意刺激她,但她内心里还是像埂了一根刺,时不时的就疼上一疼,一连几日,如此往复。

现在,沈熠的钱包就放在床头的柜子上,她只要过去打开看上一看,便可知晓。

可是,若结果当真如徐静雅所说,她又该如何?

踌躇半天,她最终还是拿起了沈熠的钱包,如行尸走肉般,捏着钱包的手指都在微微颤抖,她已极快的速度打开了一眼。

只此一眼,便如堕冰窟。

夜灯的灯光晦暗,她只模模糊糊看到,照片是一个女生的背影。

扯了扯嘴角,兀自苦笑,呵,原来,徐静雅并没有骗她。

她小心翼翼的把钱包放回原地,然后拿起旁边的一盒烟,去了客厅里。

她背靠着沙发,缓缓坐在地上,一根一根的抽着烟,直到被烟呛的泪流满面。

她不明白,沈熠心里既然有别人,为什么还要娶她,还要说喜欢她?

那她又算什么,替身吗?

他怎么敢?

她百思不得其解,脑子乱成一锅粥,快要炸了。

指甲顺着手臂上的伤口,插进肉里,或许只有肉体上的疼痛,才能缓解心里的难受。

“灵灵。”

沈熠站在明暗交界处,神色不明。

她抬头看了一眼,又垂了下来,如同一个没有生机的布娃娃。

沈熠半蹲在她面前,眸色暗沉,眼里痛意尽显。

“灵灵,是不是徐静雅跟你说了什么?”沈熠聪明,一猜便中。

她目光呆滞的动了动,落在沈熠的面上,眼神一点点聚焦,片刻后,又移开视线,没有答话。

“灵灵,告诉我,我可以解释的。”他声音微颤,近乎祈求。

她心底的防线一瞬间崩溃,痛哭出声:“她说你有喜欢的人,你钱包里还放着那人的照片,我都看到了。”

沈熠眉头微微展开,吊着的心也缓缓放下来。

接着她又说:“沈熠,我再也不要……”

沈熠知道她想说什么,情急之下用手捂住她的嘴:“灵灵,不要说那几个字,是你,我一直喜欢的人是你,照片上的人也是你。”

掌下的人瞬间停止了挣扎,沈熠缓缓放开手,掌心处赫然几个鲜明的齿痕,他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灵灵若不信,便再去看看那张照片。”

季灵灵傻了,直直的看着沈熠,眼泪抑制不住的从面上滑落,乍喜乍悲又乍喜。

她信沈熠说的,可是,为什么会是她?

沈熠几不可察的叹了口气,然后环住她的腰身将她抱进卧室里。

卧室里灯明如白昼,沈熠把钱包递给她。

她没有立刻去接,而是抬眼看了看沈熠,眼神里带着些不确定。

在见他微微颔首后,这才接过来,怀着难以言说的心情再次打开那个钱包。

照片有些泛黄,是一个女孩的背影,大概是十几岁的年纪,穿着校服,虽然沈熠说是她,但是单看这照片,她真的没有认出来这是自己。

不过,她认出那人书包上的挂件,沈小熠被送走后,她买了一个跟它很像的毛绒挂件,照片上的就是那一个。

“想起来了吗?”沈熠神色缓和,浅浅的笑了笑。

她点了点头,与此同时,她还记起了一件旧事,照片大概就是那时拍的。

沈熠高二的时候,她正好上初三,两人分别在同一所学校的初高中部,不过,几年下来也没见过几次面。

有一次,放学回家的路上,她碰见几个小混混把沈熠堵在学校附近的巷子里要钱,当时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想都没想,来了一场英雄救美。

她站在沈熠的身侧,拿出嘴里叼着的棒棒糖,壮了壮胆子,凶巴巴的指着那几个小混混:“我告诉你们从小就是学散打的,识相的我劝你们抓紧让开。”

现在想想当时真是傻的可爱,竟能扯出这种理由来。

但说来也奇怪了,她话刚说完,刚刚还气焰嚣张的小混混竟面色突变,神色慌张的逃走了。

她当时还沾沾自喜,以为对方真的是被自己吓跑了,得意的拍了拍沈熠的肩膀:“沈熠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用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