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的女孩子交往未免有点太离谱,又不是幕府时代。
还是伊地知星歌小姐和小菊理更适合他。
青山向当然不知道,凉宫百备这几天已经在脑海里给自己相过好几轮亲了,他在服部管家的带领下进到古美门律师行室内,服部管家刚在他的身后关上门,一阵小提琴声便悠然响起。
青山向的嘴角颤动了一下,然后就看到古美门研介一脸沉醉表情地拉着小提琴,走了出来。
青山向没说话,就这么看着他装逼。
一曲终了,古美门放下了琴弓,殷勤地凑到青山向身前,十分狗腿地问道:“青山阁下,怎么样,我拉的这段小提琴可还能入您的耳?”
“宓多里女士的《第一号小提琴协奏曲》。古美门律师,你用的音响蛮古典的。”
“让您见笑了,小提琴这样的贵族乐器,也就只有您这样的人中之龙才能够轻松掌握,我这只不过是附庸风雅而已,”古美门研介丝毫不觉得尴尬,他将小提琴递给服部,然后一个转身把他顶开,自己则占了管家的位置,深鞠躬的同时,向青山向做出请进的手势,“古美门律师这个称呼太见外了,咱们曾经可是胃痛一件案子奔走呼号的战友,您叫我研介或者小研都可以。”
“…………你真的有必要这么肉麻吗?都是熟人,别忘了当初我一不小心把你的西伯利亚大木桌打裂了,你可是毫不客气地讹了我一大笔钱,当时你说的那些话可不是一般的难听。”
青山向跟着他来到沙发上坐下,勉强用服部送上来的热茶消除了身上的鸡皮疙瘩。
“你什么性格我可是再了解不过了,没必要再在这里演戏,自然点就好。”
“您不会是在试探我吧?”
“我天天在东京都厅和议会里和人相互试探已经试探得够多了,到这里还是让我休息下吧。”
“哎呀,我觉得像您这样的大人物,一天天听这样的话应该都已经听惯了,我要是说得不够到位,害得古美门律师行被您穿小鞋可就糟糕了。”
古美门研介也放松下来,把自己面前的茶推到一边,然后让服部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
“大晚上的喝茶多少有点大病,还是红酒比较合适,服部,也给青山阁下倒一杯。”
“算了,我不喝酒,茶就茶吧,反正从你这儿回去之后,我也没法马上睡觉。”
“青山大人真是勤政啊,有您这样的知事是我们东京市民的福分。”
“停,咱们直接说正事,丰川庆的那个案子,你准备的怎么样了,我怎么听说,你一直都没去找丰川庆的女儿了解情况?”
“我没有去找丰川小姐,只是因为完全没有那个必要罢了,”古美门端着酒杯,将整个身体靠在柔软的沙发里,声音中满是毫不掩饰的自信,“有糸锯刑警送过来的那些文件副本和侦察记录,这起案子其实已经稳赢的了,就算丰川小姐住的不是廉价的老旧公寓,而是六本木的顶层套房,也不会影响到这起案子的结果。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您的英明领导。”
“……”
“我这可不是在拍马屁啊,没有东京都最近的查税行动,这案子可还有得打呢,但是现在嘛……对方只想和长谷物流、川岛浩人撇清关系,就连请的律师,都是他们公司法务部里那些只知道仗势欺人的家伙,根本不值一哂。说这么多您可能不信,那请您看这个——”
古美门拿出一张合同书的复印件,是长谷物流与一家保险公司签订的高价值运输品的货损险赔偿协议。
该公司经过警方的调查,实际的掌权人正是川岛浩人,而名义上的法人则是丰川庆。
但是,在协议末尾的署名处,出现的名字却是——
丰川清告。
充满暗示性意味的章节标题~
都给我让路 : 071 敲竹杠还得看古美门
“丰川清告……这不是丰川庆还在丰川家时使用的名字吗?”
青山向拿起合同看了看,确认合同签订日期是在两个月以前。
“时间不对吧,这个名字应该是从他被逐出家门之日起,就不再被允许使用了,而那已经是一年多以前的事情了。”
像是丰川家这样的名门望族,在其家族内部是保留了许多旧俗的,比如入赘改名,一字拜领。
丰川清告的“清”字来源于一字拜领,类似于武田晴信的“晴”就来自于对室町幕府十五代将军足立义晴的一字拜领。
“告”字有“上报”之意,用以确定其“辅佐者”而非“继承者”的身份。
这个名字有着浓厚的身份意味,丰川庆在失去赘婿身份后被追回再正常不过了,虽然霓虹的现代法律并未对这种行为提供法律支持,但在上流社会的保守派群体中,却依然能够得到情理上的认可。
也就是说,丰川庆用“丰川清告”签字依然是合法的,但其宗法上的意义是不被认可的。
“似乎是川岛浩人逼迫他继续使用这个名字的,毕竟比起名不见经传的‘丰川庆’,还是能让人看家族传承关系的‘丰川清告’更适合拿来扯虎皮做大旗。”
紧接着,古美门又从文件袋中拿出几份账单来。
“这是供水公司和电力公司出具的丰川家六个月内的水电缴费单据,以及三个月前签订的租房合同,我们可以看到这些文件上的署名都是‘丰川庆’,也就是说,丰川先生本人此时并不认为自己还具有宗法上的身份,不再适合使用‘丰川清告’这个名字。”
“您再请看这个,涉案公司‘岛风金融’,也就是川岛浩人出任总经理并实际掌权的企业,也是伪造货币团伙的组织者和主要获利者之一……这家公司近三个月内所制作的所有对外合同,至少有六成以上的署名均为‘丰川清高’,也就是说,岛风金融认为,丰川先生依然具有宗法上的身份,也就意味着他们确实存在聘请丰川先生作为其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动机。”
就好像某网红被封杀了,现在啥也不是,正常来说只配去做那种月薪3000的工作,但有个公司认为他仍旧存在正面号召力,在这位前网红明确声明自己已无号召力的情况下,依旧高薪聘请他为公司总经理外加合伙人,月薪50万,还有公司净收益10%的分红。
但实际入职后,这个公司发现这个前网红的名声狗屁不是,然后也不给他钱,也不和他签劳动合同,换了种方式依旧拿着这位网红的名声做噱头四处招摇撞骗,这位前网红也不得不继续在公司中任职,时不时地还要被架出来撑牌面。
那么现在问,如果现在这位前网红向有关部门要求结算劳动报酬,并给与相关赔偿,是应该以3000月薪来结算呢,还是以50万月薪和10%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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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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