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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让我重生,不好吧?

“余年,余年……”

耳边响起的声音,余年不悦的皱了皱眉。

在公司,他很不喜欢休息的时候被人打扰,即便那位和他深入交流过人生的秘书也一样。

待他抬头看清来人的样子后,不禁愣了下。

“陈狗?你这是吃了什么药,瘦那么多?”

陈狗不是狗,而是他的发小,陈良。

不过,自从陈良和大学时谈的女友结婚后,他的体重就和财富形成了正比,又胖又有钱。

而最让余年羡慕的还是他媳妇,又温柔又贤惠又漂亮……奈何兄弟妻,不可欺啊。

而陈良没惯着他,“靠,我什么时候胖过?好心把你叫醒,骂人是吧?”

余年同样笑道:“你来也不提前打电话,你……”

不对!

余年眼角余光扫到周围的景象——还算宽敞的教室,说笑打闹的学生模样,不少都有些眼熟。

还有课桌,以及桌上堆积成山的书本题集……老子那间逼格过高的办公室哪去了?!

“大白天做梦呢。”

陈良先是狐疑的看了他一眼,接着暧昧的笑道:“还是昨晚毕业聚会之后,你又出去浪了?”

毕业聚会?

余年愣了一下。

印象中,他和陈狗参加过三次毕业聚会,一次初中一次高中一次大学。

而从陈良那张青涩的大脸,可以确定是高中毕业那次……

所以老子这是,重生了?

余年掐了把大腿,嘶!

艹,不是梦!

老子真他妈重生了!

余年再次看了眼教室里那些熟悉的陌生人,欲哭无泪。

他刚提的车,房子也才装修好,都没来得及给它们找位女主人。

还有卡里的钱……

奋斗多年的成果就这样没了,哔了狗了!

想到这里,余年有些愤愤不平。

尽管他不算特别成功的人士,但也是创业成功过的人。

闲时撩妹,忙时工作。

父母健在,生活自在。

车房钱都有,还习得十八般姿势。

他妈的,让老子这样的狗比重生,不好吧?

过了好一会儿,余年才平复下来,看着陈良问:“你刚刚说什么?”

他想开了,重生也不见得都是坏事,至少他又可以多浪几年。

陈良奇怪的看着他,“我说,昨晚你是不是出去浪了?”

“我乖的很,从不出去浪。”

“信你才怪。”

“不信拉倒。”

余年撇嘴,心说现在他的第一滴血就可以为他作证,没毛病。

然后他从兜里掏出手机,一部崭新的水果4,滑动解锁。

13点33分。

模糊的记忆如影浮现,他回想起现在的时间点了。

——2012年的夏天,高考结束后刚刚查完分数不久。

“水果啊,”

陈良看到他的手机,不无羡慕的说:“你用什么办法说动叔叔阿姨的?”

余年随口回道:“我的方法,不适合你。”

“怎么可能?是做家务,写保证书,还是撒泼打滚,我都可以!”

“都不是。”

余年收起手机,看着他脸上的求知欲,无奈扬起头道:“你没有爸爸这张帅脸。”

他是不会告诉陈狗,为了这部手机,他在家里闹腾了多久,差点没让余大有同志锤死。

最终还是他老姐余楠看不下去,塞了一笔零花钱给他。

“靠!”

陈良直接扑了过来,抱着他的脖子来了个泰山压顶。

“我就多余问你。”

“松,松手,陈狗。”

“还陈狗?吃我一记爱的铁拳!”

“我错了,你最帅,最帅……”

余年没多做抵抗,很老实的认怂投降。

关键,他知道抵抗没用。

虽然这会儿他比陈良高半头,一米八三,身材匀称,但也架不住陈狗那一身肌肉疙瘩。

要知道陈良从初中开始就热衷健身,还经常搞些骚操作,什么铁山靠撞墙、负重蛤蟆跳之类,都是常态。

跟他一比,余年这身板,和细狗相差无几。

陈良松开手,学着他刚刚的动作,扬了扬头:“知道我的厉害了吧?”

余年揉着脖子,看到他那副得意的表情,嘴角不禁咧了咧。

东施效颦是吧?

“你厉害!”

不得不说上帝是公平的,祂给了陈良一副强壮的身体,就要在他脸上来个鬼斧神工般的雕琢。

他那张脸,和自称拥有兵马俑血统的董雨灰神似。

很方很正,十分有特点。

好在余年从不介意兄弟的长相,帅不帅的无所谓,反正都没他帅。

虽然这话有些夸张,但以他这会儿能轻松驾驭圆寸的外貌,先天条件绝对不差。

——黑色短发,五官端正,面色不是娘系弱男的白,而是红润光泽中透着少年的

最出彩的是他的眼睛,清澈明亮,很有神。

而余年之所以留个圆寸,还是因为《那些年》在内地上映后,掀起的热潮。

网上更是有能驾驭圆寸都是真帅哥的调调。

因此很多对自己长相自信的人都争相效仿,想要帅过彭雨晏,比肩柯敬腾。

像余年这样的冲浪选手,自然也跟了个风。

“毕业礼什么时候开始?”

“三点,班长她们还在准备。”陈良看向讲台那里,说道。

“哦。”

余年回忆了下,的确是三点开始的。

班主任徐光明还在之后进行了一场声情并茂的演讲,投射了一大波催泪弹。

“你说,我们要不要过去帮忙?”

余年看了他一眼,见他目光热切的盯着讲台上某位粉色连衣裙的马尾辫女孩,不禁暗乐。

少年思春了。

对陈良的心思,余年是知道的,无非暗恋班长沈梦雅。

事实上,这会儿班上除了他以外,大多数男孩的暗恋对象都是班长。

——学习成绩优异,长相甜美,性格大方不做作,和班里所有人都能打成一片。

这样的女孩,在高中里有一票护花使者,正常。

而之所以余年喜欢的女孩不是沈梦雅,是因为……

想到这里,余年忍不住看向窗外。

差点忘了,这时候那个女孩就在隔壁班!

而且,毕业聚会后的这天……

余年想起来了,和她确定关系,就是今天——2012年的6月28日!

记得女孩会拿着一本巴掌大但很厚的本子来到他跟前,浅笑着说:

同学录拿出来,我给你写一段话。

余年也笑着回道:好啊。

然后女孩就在他的同学录上写了一首很长的诗——葬花吟,字迹工整的写了满满四页纸。

没错,女孩写的正是《红楼梦》中,林黛玉吟诵的那首。

这对当时的余年,造成了莫大的冲击。

以至于他的表白就那样脱口而出……

回想起这些,余年心情复杂的回了句:“你自己去吧。”

陈良瞬间蔫了下去,“你不去,那我也不去了。”

此刻的余年没有给陈良当僚机的心思,他脑子里都是那个女孩。

——王晚,女孩的名字,是他小学初中高中的十二年同学。

只比发小陈良陪伴他的时间少了七年,足以称得上“青梅”二字。

不过两人并不在一个班,文理分班的时候,余年选了理科,王晚选了文科。

但他们也没有因为不在一个班断了联系,时常一起骑车上学放学……

想到这些,余年脸上有些恹恹。

这算不算是,久别重逢?

至少对他来说,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