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求书
关灯 护眼
加入书架

第11章 你跟我回家吧

“天啦,傅斯冕喝水的动作也好帅啊!”

“我要是可以变成那瓶农夫山泉就好了!”

“再不济,让我变成上面的塑料纸也行啊……”

温梨初咽了咽口水,悄无声息地摸了摸红透了的耳垂。

确实很帅啊。

身后传来一道女生的轻嗤,“我就不一样了,我想变成那个女生,跟傅斯冕喝同一瓶水耶!”

“那不就是间接性接吻了!”

“我草,那女生谁啊?”

温梨初瞥了眼被傅斯冕拎在手里的水,心念微动。

满脑子只有那句“间接性接吻……”

她脑子有点热,头皮都酥酥麻麻的,傅斯冕低头对她说了句,“等我一下。”

她回过神,抬头,见傅斯冕重新拿了一瓶未开封过的水。

温梨初伸手接过,“谢谢啊。”

水是温热的,可能是太阳晒久了,喝起来可能都是温温热的。

不像她买的那瓶那么冷,她不敢喝太多,怕痛经。

“不客气。”

傅斯冕说完,温梨初就感觉视线被遮挡住了。

她眨了眨眼,发懵地抬了下眼,只见一只细长的手捏着帽檐,往上抬了一下。

“太晒了,下次还我吧。”

他低着头说,凑得近了,很轻易就看到她发红的脸。

温梨初抿了抿唇,扯着帽檐,往下压了半寸,轻轻点头,“好哦。”

宽大的帽子在她拉扯下,紧挨着她的耳朵,黑色的帽檐,白色的皮肤,形成了极致的反差。

傅斯冕眼神微动,她似乎,没那么讨厌他了?

没有讨厌,是不是就代表有好感?有好感不就等于喜欢吗?

她喜欢他。

他眼眸浮现出一丝微光,逐渐转化为比漫天繁星还要耀眼的光芒,心尖刺激的微微发麻,传到西肢百骸,身体的所有器官都跟着一起喧嚣。

温梨初对他的心思毫无所知,她的手机振动了一下。

她拿起来看了眼,班群里发了一条消息。

“图书馆三楼近两天要进行维修,今天下午六点进行闭馆……”

温梨初还有几本书在图书馆,她着急地攥了下手机,“傅……傅同学,我还有事,先走了。”

她说完就着急忙慌地走了,傅斯冕垂眸,视线落在地面上。

那里落了一只黑色的按动签字笔。

文具店里两元一支,平平无奇的。

他低头捡起来,认真擦拭掉上面的灰尘,指尖着她握笔的地方,似乎还残留着她的余温,足够他细细回味,很久很久。

但其实什么都没有,那支笔是温梨初新买的,都还没用过。

她买了就放到书包的侧边包里了,不然也不会在离开时掉下来了。

落叶随风飘落在地上,蚂蚁从叶子下爬出去,渐行渐远。

微风拂过,日暮西沉。

时间线像是在瞬间被拉扯的很长,延伸到他六岁那年。

暴雨夜,马路边。

年仅五岁的女孩蹲在公交站台下,拿着一片叶子,给搬家的蚂蚁遮雨。

傅斯冕从小获得什么东西都很容易,所以,他很少对什么东西感兴趣。

他想要的,不想要的,多看一眼,都会有人前仆后继,想方设法的,拱手送到他的身边。

隔着雨幕,一条马路,那是他第一次对一个人产生了兴趣。

他想要得到她。

他要得到他。

于是,他走到她的面前,视线自上而下的俯视着她,“你在干什么?”

不过五岁的温梨初仰起头,大而黑的眼睛眨了眨,弯了弯唇,露出两个可爱的酒窝。

“我在给蚂蚁打伞。”

傅斯冕低下头,瞥了眼占据她视线的蚂蚁。

他不明白,他一只脚就能踩死的蚂蚁,有什么值得看的过人之处,能分散她的注意力。

不过,她看起来也跟地上羸弱的蚂蚁没什么不同。

经不起风吹雨打,说不定他晚下来一秒,她就被人贩子拐去了。

傅斯冕想得到什么东西,不需要开口解释,他首接伸手就能得到了。

但是温梨初不一样,她是他第一次想要的人,所以他费了点心思,对她说:“我带你回家吧,我家里有很多漂亮的衣服,好吃的食物,我还有很多钱,都可以给你。”

他说了很多她跟他回家可以得到的好处,甚至可以说是优待,特权。

但是小小的温梨初只是仰起头,用一种无知且懵懂的眼神望着他。

然后摇了摇头,“我要在这里等我妈妈。”

傅斯冕没想到会有人拒绝他,还是在他屈尊降贵,花费心思给她抛出好处的前提下。

他冷冰冰地说,“你妈妈不会回来了,她不要你了。”

说完,他又微笑着,弯下腰,伸手去牵她的手,“你跟我回家,我会对你很好很好的,你想要的东西,我都会给你。”

温梨初瘪着嘴,没见过这样的怪小孩。

她摇着头推开他,“你骗人,我妈妈在那边买东西呢!”

她攥着书包跑向公交站台对面的便利店,一个女人正提着一袋子调味料走出来。

“妈妈,那里有个奇怪的哥哥。”

她有妈妈,不是没人要的孤儿。

可那一刻,傅斯冕阴暗的想,要是她没有妈妈就好了。

撑着伞的司机走过来,恭敬地弯着腰,“少爷,该回去了。”

“李叔,你说,会有人不喜欢钱吗?”

李叔是个憨厚老实的司机,闻言挠了挠头。

傅斯冕也没指望他给出回答,而是自顾自的问了句,“我听说你儿子患了病,需要一大笔钱做手术?”

他从包里拿出一支钢笔,随意丢在水洼里。

“这支钢笔,送你了。”

司机是认得那只钢笔的,那是某个身价过亿的房地产老板,来拜访傅斯冕的爷爷时,给他带来的礼物。

价值五十万。

这种奢侈品,就算是二手的,都可以卖二三十万。

这对他来说无疑是天上掉钱的好事儿,司机当即弯腰道谢,“谢谢少爷。”边道谢边蹲下去捡那支钢笔。

傅斯冕坐在车里,看着司机满身雨水地跑过来开车,还对他投以感激涕零的目光。

他随手丢掉的不值钱的玩意儿,都有上赶着去捡,还对他感激的不行。

可为什么她对他抛出的东西毫不在意呢?

他身边的人,忌惮他的家世,他的背景,都对他捧着,阿谀奉承着,他们像是一个个戴着面具的假人。

只有她——

他抬眸看着马路对面,一蹦一跳,马尾辫,裙摆随动作飘飞的小女孩。

她在发光,在这个灰暗,无趣的世界里,闪闪发光。

她跟所有人都不一样。

她不喜欢他。

她喜欢他。

时隔多年,这两个认知在此刻重新碰撞。

傅斯冕不确定了。

温梨初赶到图书馆,刚把书收到包里。

手机就“嗡”地振动了一下。

她又忘了跟傅斯冕说帽子什么时候还给他了。

温梨初紧张地深吸了口气,打开手机,正要点开微信,信息栏上显示出一条未读消息。

“宝宝,你竟然让那个男生喝你喝过的水。”

“真让人生气呢,宝宝,你想让他死吗?”

“还是说,你喜欢他呢?”